陇南师专是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成县师范和礼县师范合并为陇南师范的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原成县师范创建于1937年,原礼县师范创建于1973年。2001年4月,两所中师合并组建了陇南师范。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陇南师范升格为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陇南农校和成县职业中专整体并入了陇南师专。
升专以来,学校先后接受了教育部首届毕业生教育质量评估和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教育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学校的办学声誉特别是农村小学教师的培养质量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可。2014年学校成为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全国唯一一所专科学校。2015年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加挂了陇南电子商务职业学院牌子。同年,学校获“甘肃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设有14个二级学院, 17个职能部门,1所附属实验学校,5个校级科研机构。有15个师范类专业,24个非师范类专业,6个成人教育类专业。全日制在校专科生6133人,在编教职工589人,其中专任教师383人,教授22人,副教授113人,讲师17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8人,在读博士7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83人,在读硕士15人,客座教授38人。校园占地面积1035亩,校舍建筑面积27.7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4.0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4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848.69万元,馆藏图书61.9万册。实验室229个,实习实训基地220处。
学校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改项目6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等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省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高校科研等省级项目70项;获甘肃省社科成果奖、省高校科技进步奖等各类省市科研奖项30项。
就业保障
1、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省内外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通过招考实现稳定就业。尤其是近年在学校“抓两头、促中间”的整体就业方针指引下,毕业生在新疆、省内事业单位实现了高质量就业,毕业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收到社会各界赞誉。
2、毕业生安置就业。为实现毕业生就业,学校、二级学院相互协调,积极主动拓展就业市场,先后与成都联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山铝业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天业集团、北京世纪金源大酒店、北京建国饭店、北京新疆大厦、新疆潜水泵厂、上海伯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万仕城国药制品有限公司、惠州海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多家知名企业和陇南市恒鑫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南支公司、甘肃金润玉石业有限公司、康县阳坝自然风景区、成县西狭国家4A级风景区、武都区等当地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实习一体化安置协议,为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了保障。
3、为我校学生应征入伍做好各项宣传、服务工作,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到部队接收锻炼,谋求更好发展机会。
4、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甘肃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继续深造,提升就业竞争力。
5、鼓励毕业生利用自身特长和优势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位于素有“陇上江南”美誉的甘肃省成县。学校办学79年来,一直秉承治学严谨,管理规范的优良传统,开拓进取,教书育人,已为社会培养了3万多名合格人才,为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录取规则
1、所有专业的录取工作全部在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
2、院校录取规则:甘肃省2015年开始在普通文理类(除艺体类外)考生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即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考生可选择填报6个有排列顺序的院校志愿。在投档时,这些院校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
3、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志愿顺序、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1)师范类、非师范类专业录取办法:依据专业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相应的专业,即当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录满时,依次调剂到下一个专业志愿。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体检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以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4、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根据复查结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休学或退学处理;对在入学资格审查中查实的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取消学籍,予以清退。
专升本途径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三年期满后,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在录取院校继续学习两年,取得和普通高考考取本科院校相同的普通本科学历(即非成人教育本科学历)。
2、自考专升本:学生可在校参加我校和省内其他本科院校联办的“专接本”自考和国家开放大学专升本教育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学校食宿条件:
餐饮:学校现有餐饮中心3个,内有15个食堂(含1个清真食堂),建筑面积10136平方米,可同时提供6000余人就餐。学校采取自主经营的管理模式,全方位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地域学生的饮食习惯,充分照顾贫困生就餐,严格控制饭菜价格,生均约400元/月左右。学校饭菜物美价廉,种类多样,卫生可口,服务热情周到,经甘肃省教育厅评估验收,学校食堂被评为“标准化食堂”。
住宿:实行甘肃省高校标准化公寓管理,配备有自助洗衣设备、直饮水设备、实现网络全覆盖。
助困、奖优政策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贷、奖、减、免、缓”等为主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资助金:
1、国家奖(助)学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000元)。
2、学校奖(助)学金: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积极上进、全面发展而设置的奖项,根据学生在校学习、表现和家庭经济条件综合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按等次发放,奖金500—4000元。
3、单项奖学金:学校对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按其获奖级别分别给予200元—3000元的奖励。
4、专项奖学金: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了“邓品珊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1000元。
5、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受理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6、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津贴,予以资助。
7、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新生顺利入学
开设专业:截至2016年6月,学校开设12个二级学院,开办36个专科专业
学院专业
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
文学与传媒学院语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文秘、法律事务
数信学院数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学前教育学院学前教育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地理教育、历史教育、旅游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
电子商务学院电子商务、会计
农林技术学院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生物技术及应用、畜牧兽医、园林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中草药栽培技术
机电工程学院物理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供用电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外国语学院英语教育、旅游英语
体育与健康学院体育教育
美术与设计学院美术教育、艺术设计
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教育、舞蹈表演
收费标准
学费
普通专科学生:①师范类专业:文史类专业3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3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3900元/生•年,体育类专业3400元/生•年;②非师范类专业:4500元/生•年,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专业4300元/生•年,文秘专业4000元/生•年,舞蹈表演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设计专业5000元/生•年(最终学费标准以财政厅文件为准);③单独招生学生和转段学生录取后均为普通专科学生,学费按普通专科生相应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住宿费9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