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职业学院座落在一个美丽的地方——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府芒市,其前身是建于1960年的德宏州卫生学校,2008年组建德宏职业学院。
学院新校区占地面积219780㎡,校园总建筑面积72874.16㎡,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37045㎡,行政办公用房13185㎡,学生宿舍17905㎡。有在职在编教职工181人、专任教师151人。
学院设有13个处室、7个系(部)、12个党支部和工青妇组织。学院批准开设有医药卫生、财经、电子信息、旅游、材料与能源、水利、土建、资源开发与策划等学科门类共8个学科门类,有20个专业,现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会计、供用电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11个专业。面向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重庆市及邻国招生。目前有在校学生5366人,其中全日制学生4949人。与昆明医学院、大理学院开展联合办学,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办学格局。
学院重视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建有集教学、科研、科普为一体的生命科学馆和专业实验室62个;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58.02万元,纸质图书24.92万册,教学用计算机594台。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所(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教学医院1所(德宏州人民医院);有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52个。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是集临床、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临床医师、护师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为学院提供了强有力的教学实践基地,为医学生学习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实行校企合作、资源共享,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提升了学院的办学水平。
学院重视社会服务,相继成立云南省社科院德宏分院中缅关系研究所、德宏州对缅友好交流促进会、全国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培训德宏站、德宏州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考试中心、德宏会计资格证考试点等,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为提高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卫生学校”、“云南省勤工俭学先进单位”、“医德医风先进单位”“平安校园”等20多项省、州以上荣誉称号,为把学院建成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国门大学而努力奋进。
院系设置及收费
系部 | 专业名称 | 学制类别 | |
护理系 | 护理 | 助产 | 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 |
护理 | 五年制大专 | ||
护理 | 中专 | ||
医疗技术系 | 药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 |
医学影像技术 | |||
医学影像技术 | 医学检验技术 | 五年制大专 | |
临床医学系 | 临床医学 | 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 | |
建筑工程系 | 工程造价 | 建筑工程管理 | 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 |
(一)缴费标准:第1学年度学费2400元,学费以学年度收取。今后如遇学费标准发生改变,则以云南省财政厅、发改委当年文件(通知)精神为准执行。教材在报到时按实际价格购买。
(二)缴费方法:我院学费缴纳采用去计财处
(三)缴费规定:
1.不缴学费者不予安排本学年度所有考试,并以缺考论处,成绩按“0”分记,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2.学费缴纳逾期一次者,毕业时间、毕业证书发放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注册延后一年,以此类推。逾期三次者,取消毕业生资格;
3.逾期未缴纳学费者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德宏职业学院秉承根植边疆、服务社会的宗旨,以“厚德自强,诚信和谐”为院训;以“艰苦敬业,求实创新”为院风;以“博学善教,严谨爱生”为教风;以“刻苦求知,尊师守纪”为学风。弘扬“向上、向善、阳光、正气”的校园文化精神,坚持内涵发展,立足特色兴校,为国家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招生对象:参加当年高考,符合录取条件的高考学生。
录取规则: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面向云南省及周边省市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择优录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州、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四)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可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六)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身体健康要求,以国家颁布的考生体检建议中所列举的“不予录取”、“不宜就读”作为录取限制条件,除此之外,无附加限制条件。
(七)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一、报到注册要求
1. 报到时间: 8月中下旬。
2.报到地点:德宏职业学院办公楼大厅。
3.报到时请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办理注册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又不办理休学手续或请假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三年内我院不予录取。
4. 所有考生均不办理户口迁移。
5. 报到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半身正面一寸照片4张。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